发布时间:2025-04-08 | 浏览:30
受委托,定于2025年4月22日(第一次竞价时间)上午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5-107)
序号 | 委托(产权)单位 | 经营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约㎡) | 起始价 (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优先权人 | 租赁期(年) | 用途及限制 | 备注 |
1 | 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闽西交易城公交首末站半地下层停车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双洋西路308号 | 整体招租(3798.55㎡,其中开闭所、消控室、工具间2间、密闭水井、变配电房属出租方自用范围,以租赁场地现状为准) | 61888 | 310000 | 28800 | 龙岩市顺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作为停车场使用。承租方不得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和服务以及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等项目,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对房屋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承租方需自行前往咨询经营范围管理部门有关场地限制、条件,出租方概不负责。) | 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
备注:
1. 竞价方式: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5年4月22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时享有优先权。
2.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分租、转借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合租。特殊情况确需要转租、分租的,承租方需自行前往咨询经营范围管理部门有关场地限制、条件,出租方概不负责。
4.优先权情况:出租方如不改变房产用途继续出租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曾拖欠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的,或是与出租方产生过诉讼、被出租方列为诚信C级的租户,合同到期后,将无法参加该场地的竞租活动。原承租方未按招租通知要求参加出租方对该场地的竞租活动的,不得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按招租通知要求参加竞租活动,但在第一轮竞租活动中未出价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97-3299951 苏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7-3299920
报名截止时间为: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5-107)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时享有优先权;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成交人。成交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或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叁仟元整及第一期租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交易保证金凭证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方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出租方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动态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成交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阶段自竞价时间至限时报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含原承租方)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当标的无非原承租方报价时优先权人必须报起始价,若有非原承租方报价时优先权人可以加价或行权。
(2)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且优先权人不行权的,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买受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且优先权人不行权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买受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特别提示:
若在“报价期”内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含优先权人也要报价),则根据公告的交易须知和交易规则进行处理,未顺延的则项目中止;有顺延的则按照公告的要求予以顺延。若标的设有保留价的,最终最高报价未达保留价的,则竞价不成交。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成交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以后在每期10日前预缴当期租金。
九、税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水电费按实结算,收到水电单据后10天内缴清水电费用,收费标准:电费按当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结算平均电价*[N(每月承租户用电量)+10%损耗电量]向承租户收取电费、水费按3.9元/吨(若按国家的政策对水、电费进行调整,水、电费价格即相应调整)水电费预缴费用人民币叁仟元整。)、卫生费、物业费、消防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方竞价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出租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出租方通知移交之日,承租方不得要求推迟移交。
3.若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方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出租方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方可以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4.竞价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出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租赁期间若承租方管理不到位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结算租金,待承租方结清租金等所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该场地还承载(18:00至次日7:00)出租方夜间车辆停放,承租方管理时间为:7:00至18:00,因公交营运属性,7点前公交车辆陆续出场,中途部分公交车临时停车,18点后公交车返回停车场。双方在各自的管理时段内的安全、消防等各项责任由各自负责,承租方应保证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等,确保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不受人为损坏,租赁管理期内人为损坏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使用双方应做好交接工作。
7.出租方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政府政策、法令、拆迁改建、城市规划、出租方企业改制、重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场地使用要求收回,出租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同时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双方按实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双方的租赁合同即自行终止。
8.出租方需在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或对场地进行改造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改造等工作,若承租方不按出租方要求配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有关责任。
9.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停车场承租权: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擅自将停车场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未按要求做好停车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10.承租方经营业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用途,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不符导致无法经营等相关责任以及涉及消防等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费用,标的物用途按规定使用,发现承租方违规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11.承租方因其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12.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分租、转借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合租。特殊情况确需要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可以进行转租、分租。
13.承租方对租赁物的装饰装修必须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需对本次招租的租赁资产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场地原有结构,如需拆除需恢复场地原状,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或解除时,租赁物内不可移动部分(消防设施、其他固定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除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并恢复原状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否则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坏的财产价值或修复的费用,承租方交回租赁资产时应保持场地完好,不得损坏,所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出租方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场地的主体结构,如,不得在场地的柱子、梁、承重墙上钻孔、挖洞等损害或可能损害场地主体的行为。不得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相邻场地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对场所安装配备符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器材,标的物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或被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至消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15.在装修过程不得破坏原有承重结构、损坏原有消防设施设备及遮挡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分割标的物、改变标的物门窗位置,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电线等其它危害标的物安全行为,(如不规范设立广告、占用人行通道经营)。
16.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做好出租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
17.出租方产权属划拨/自建房,公用设施用地/地下室、其他使用,承租方需自行前往咨询经营范围管理部门有关场地限制、条件,出租方概不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成交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未于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成交人的违约行为,成交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成交人放弃承租资格,成交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出租方的要求重新组织竞价或退回出租方。本公司重新组织竞价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出租方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出租方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鉴于租赁场地为转供电形式,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水电管理要求,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承租方应切实爱护该场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该场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费),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搞好邻里关系和门前“三包”,自觉履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且征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该场地进行改造或扩建;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承租方应当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承租方未取得审批手续而擅自改造或扩建装修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改造或扩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改造、装修或扩建部分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要求补偿或赔偿。
4.承租方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或解除时,租赁物内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 、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其他固定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除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并恢复原状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否则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坏的财产价值或修复的费用。
5.因承租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场地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6.出租方承担该场地非因承租方过错导致的结构性损坏和隐蔽工程损坏的维修。门窗、水龙头、灯泡等使用性损坏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并承担费用。本款结构性损坏和隐蔽工程损坏是指自然损坏,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必须签订《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认真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违反《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因火灾等其他原因损害承租的房产、相邻房产等公私财产的,出租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此外,承租方还应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责任。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出租方可以向承租方追偿。
8.承租方必须对租赁资产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为该承租区域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停车场监控系统,承租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完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届满后,监控系统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予补偿。
10.项目配套设施设备统一由承租方维护管理。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等“四防”工作,承担停车场各项安全责任,保证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使出租方的场地及设施、设备不受人为损害。
11.承租方应保证停车场环境整洁美观,同时做好承租方产权红线范围内及停车场四周的保洁及清除杂草等工作,保证停车场及四周无垃圾、绿地无杂物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未按要求进行管理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由承租方负责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出租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用于支付第三方相应费用。
12.承租方如需在租赁场内及周边设置广告位须向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合同满期后或承租方中途终止合同,装修改造、设施设备不得拆除,不得抵租金,不得折现返还。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4.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他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5.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出租方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参照此条款执行。 |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